释义 |
人不在本市,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离婚: 1、本人不在住所地,而另一方在住所地的,本人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以向本人经常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的,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