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加房屋产权共有如何办理 |
释义 | 房产共有人增减情况较为复杂,首先,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要在买卖合同上增减姓名,需征得开发商的同意,但若开发商不同意,只有等到房产证办理后再办理产权人共有人名字的增减。而对于已办理了房产证的物业,要增减产权共有人,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即夫妻之间与夫妻之外关系人的名字增减。按照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在房产证上增减姓名较为简单,因为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要在房产证上增加还是删减名字,只要双方同意,直接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即可。但若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并已办理房产证,则不能直接申请添加配偶一方的姓名。夫妻以外的其他关系,包括子女、父母、朋友等要增减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般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来实现名字增减。所以,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一、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刘女士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她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二、买卖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姐妹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姐妹。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姐妹为房屋共有人。 三、析产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 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体却是指向同一房屋。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它可以是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也可以是几间、几套或几栋甚至更多的房屋,只是这些房屋不是分别属于多个所有权主体,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为各个所有权人共同所有。 2、房屋共有不等于房屋公有。共有是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多寡的角度而言的,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两个以上的共有;公有是从房屋的所有制性质的角度而言的,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集体。在现实生活中,房屋共有与房屋公有可能呈现出一种交*关系;当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也是公有房屋;当公有房屋有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时,则该公有房屋也是共有房屋。 3、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权利的行使具有相互制约性。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行使权利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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