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认定房屋共有人的房产权
释义
    法律分析:房屋共有人是指依法对房屋承担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两种房子:“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分享权利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分享权利义务,房屋共有权保护共有人的权利。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权处分的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0: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