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里的火灾谁负责 |
释义 | 出租房失火一般由出租人负责;但若出租人已经尽到必要的防御义务,而由于承租人或第三人过错而导致失火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出租人的解除权要分两种情况: 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四是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出租人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满足其一即可: 1、在没有获得出租人的同意的前提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害; 3、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请问租房的时候窗户掉下去是谁的责任 租房子窗户掉下去,属于自然损坏的即为房东的责任,属于当事人故意破坏则为当事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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