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购买的重疾险中有关节炎的免责条款,如果我可以证明我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是否可以绕过免责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重疾险的免责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某些疾病的免赔责任。但是,如果保险持有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绕过免责条款。但是,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持有人的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预防措施不足或不恰当,仍有可能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与保险标的的性质、保险费率、被保险人的风险等因素相适应。 2.《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但是,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不影响除其以外的其他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3.《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属于保险人。 4.《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保险合同生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供的信息,有审核的权利。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六条: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擅自改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条款内容,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保险合同。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和理赔方面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被保险人也有权提供自己采取的预防措施作为理赔的依据。不过,保险公司仍然有权对这些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如果认为不充分或不恰当,仍有可能拒绝理赔。此外,被保险人也有义务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否则将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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