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装修和转租的规定。若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请求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修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已形成附合的装修则需出租人和承租人按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房屋转租一般需房东同意,但如果自承租人转租日起六个月内,出租人知道或应知而未表示异议,则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的,人民法院通常应予认可。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的部分应该怎么算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二、房屋转租需要房东同意吗 房屋转租,一般情形下是需要房东同意的。房东同意的,转租协议才有效,否则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如果自承租人转租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结语 房屋租赁合同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法律依据。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租赁合同的效力及租赁合同中装修的部分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无效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此外,《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了房屋转租需要房东同意的情况。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的部分计算方式,应根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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