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商家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获得辖区城管中队的意见; 2、带着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3、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请后,带着申请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中队发给商家一份市区户外门头招牌设置门面装修许可证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副本,持有这两个证件,商家才能进行广告设置装修,但注意必须在两份证件中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施工,限期内若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期也应再向城管部门申请。 4、装修完工后,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报备,城管监察中队到现场对完工的户外广告检查,与申请规格、样式无误后,换发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正本)。 5、另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是一年一审,期满后如要继续使用,商家应于期满前30天内按有关规定提出设施设置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会被视为非法设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