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怎样处理 |
释义 | 女方提出离婚,若属于协议方式离婚的,不同意可以拒绝协商。若属于诉讼方式离婚的,应该积极的参加诉讼活动,不愿意离婚,可以和对方积极的协商调解,如果愿意离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作出协商,或者是积极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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