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省内异地补办身份证
释义
    省内异地补办身份证所需材料如下: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4、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时,由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派出所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证件领取如下:
    1、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由办证本人核对机读、视读、指纹信息签字确认领取证件;
    2、换领证件的,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不能上缴旧证的,写出书面说明存档;
    3、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并签字确认。
    办理流程如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0: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