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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缴纳期数什么意思
释义
    缴纳期数即纳税期数,就是纳税期间的个数,看有多少个纳税期间。纳税期间指每一个纳税期限的起讫时间。
    纳税期限可分为以天为单位的纳税期限、以月为单位的纳税期限、以季为单位的纳税期限和以年为单位的纳税期限等多种。每一个纳税期限都有一个起讫时间,以1天为单位的纳税期限除外,这就是纳税期间。确定纳税期限,要根据课税对象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如流转课税,当纳税人取得货款后就应将税款缴入国库,但为了简化手续,便于纳税人经营管理和缴纳税款,可以根据情况将纳税期限确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期数跟企业申报的税费是一样的,按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个月作为一个会计期数,每一年为12期。
    缴纳期数一般是多少
    1、每个月作为一个会计期数,每一年为12期。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期数跟企业申报的税费是一样的,按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比如8月的个税,则期数为8期,5月的个税,申报的时候,期数为5期;
    2、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3、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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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5 9: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