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缴纳期数是指:纳税期数,就是纳税期间的个数,看有多少个纳税期间,其指每一个纳税期限的起讫时间。缴纳期限可分为以天为单位的纳税期限、以月为单位的纳税期限、以季为单位的纳税期限和以年为单位的纳税期限等多种,每一个纳税期限都有一个起讫时间(以1天为单位的纳税期限除外),这就是纳税期间。 1、如以10天为纳税期限,以四月份为例,当月3个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分别为1到10日、22到20日和21到30日; 2、如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以五月份为例,该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为5月1到5月31日; 3、以一个年度为纳税期限,若采用历年制,该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为1月1日到12月31日; 4、若采用七月制,该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为日历年度当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 5、以一个年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期间,通常称“纳税年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