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需要拿什么证件 |
释义 | 二婚需要拿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婚的结婚手续: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综上所述,二婚需要拿的证件,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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