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如下: 1、一方在结婚登记后产生的工资、收益、受赠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赔偿、专用物品等属于个人财产; 2、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男方意外婚姻离婚财产可以归女方吗 因男方过错夫妻离婚,财产归女方一般是不可以,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结婚半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结婚半年多就离婚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如何解决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解决如下: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除安置新房,安置新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以一方父母的名义,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以子女的名义登记。只登记一方子女名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双方名称登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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