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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期员工指的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三期员工的特殊保护及解除合同赔偿规定:三期员工指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非过失性解除合同,但过错性解除可适用。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纪律、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影响工作任务、违法使合同无效、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合同的赔偿包括劳动者自辞无补偿、双方协商补偿工作年限、非过失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三期员工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谓三期员工是指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个特殊的时期的员工,我国法律鉴于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对这三个时期女职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做了特殊保护。
    二、三期内的女员工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被辞退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三期内的女员工解除合同该怎么赔偿
    1、劳动者自己辞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三期期间不得以非过失过裁员来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对违法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即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结语
    三期员工是指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在三期内解除合同需严格限制,但过错性解除不受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若三期员工存在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无效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赔偿方式包括劳动者自辞职无补偿、双方协商解除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企业非过失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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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