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三期具体指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所参照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若能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在法律实务中如果侵害人对医生的病假单提出异议的,法院通常会要求通过三期鉴定来确定最后的赔偿标准。 一、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诊断证明上所载的休息时间明显过长,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根据病历等材料酌情处理或者委托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加以确认。) 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自己来举证);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官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酌情计算。 比如,小明因交通事故受伤骨折入院(无责方),住院一个月后,医生建议出院。届时,小明可以要求主治医生在出院诊断证明上注明“建议全休多久”。如果写明的是“建议全休90天”(可分次开),那么小明可以主张的误工时间就是90天。假如小明有固定工作,能够证明自己每月收入3000元,那么每月3000元乘以三个月,小明就能够主张到27000元的误工费了。如果小明没有固定工作,不能举证自己的收入情况,那么误工时间还是90天不变,误工收入法官就可能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来确定了。 二、同车人交通事故受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同车人交通事故受伤赔偿规定是按照所造成的直接的损失来进行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该按照下列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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