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字过户的房屋可以撤回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撤销,在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可以撤回申请,签字过户的房屋想撤销,需要一定条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条例,房屋出现未依法取得规划、施工等方面未按规定内容建造的;申请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料的,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样的等情况的,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一条 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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