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为:如果并未履行义务,则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比如买方支付的房款,卖方应当返还。对于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也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解除后应当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对方还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对方已经履行的,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请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其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中解除的合同怎么处理 《民法典》中解除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有违约情形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