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驾车时妨碍安全行车的扣2分、罚款200元。其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下:1、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3、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