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们看看法院遇到类似问题如何判决: 基本案情 案件焦点 法院裁判要旨 法律评析 1、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由城镇户籍人员继承 2、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证的审查程序问题 3、参照适用本案例需要注意的问题 适用本案例裁判要旨时需要注意三点: 一是在案件受理后,法院要查明与诉争宅基地相关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并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是对于因继承房屋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非农村户籍人口,其子女出生即为非农业户口,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为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对于此点,虽法律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笔者认为考虑到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失问题,对出生即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为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问题还有待商榷。 三是此类案件审理时应注意,为非农业人口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前提是建立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基础之上。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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