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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法医伤情鉴定程序公开,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办案单位需告知当事人鉴定机构,并接受当事人的回避申请。鉴定内容及结论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法医鉴定机构应受理委托,依据实事求是原则进行鉴定,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依据的法律、法规,并解释当事人疑义。被鉴定人应配合提供真实资料,法医鉴定收费应按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 (一)程序公开1、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对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鉴定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6、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二)鉴定公开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检验鉴定所依据的资料要翔实可靠,要调阅原始,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3、法医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作出解释。5、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收费公开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市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综上所述,关于法医伤情鉴定时间,我国公安机关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一般看来,伤情在3日之内便可鉴定。如果伤情比较复杂的话,相应的时间也会延长。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5.3轻伤一级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结语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对伤情鉴定的程序公开性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当事人的权益。同时,法医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提供真实可靠的鉴定结论。此外,法医鉴定的收费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对于法医伤情鉴定时间,一般情况下可在3日内完成,复杂情况下时间可能会延长。最后,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于轻伤一级的具体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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