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期限是多久
释义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若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第九年提出续展申请,最迟应当在商标到期后半年内提出续展,并办理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同普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需要续展,到期如不续展,则该驰名商标会被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法律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如下: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驰名商标是怎么保护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是保护几年
    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根据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而有所不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期限和普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相同,都是10年。在该保护期限范围内,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商品的跨类别保护。如果10年期满又没有续展的,就相当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期限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因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没有保护期一说,只要在个案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保护程序就相当于普通已注册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驰名商标是怎么保护
    对驰名商标有如下保护措施:1、设立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并配备相应法律规定;2、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3、认定驰名商标侵权时,不以注册为权利保护要件;4、其他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第十九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5: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