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过户需要原房主出面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拍房过户不需要原房主出面。 只需要法院出具的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过完户后拿着房本到物业做业主变更登记,同时要补交水电及物业欠费,若没有水电卡,有房本就可以现场补办,新办的卡就是新房本的名字。 缴税过户解押材料:需房管局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单后办理。 所需原件: 1、执行裁定书; 2、成交确认书; 3、法院案款收据; 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 所需复印件: 1、房屋确认书户型图复印件; 2、 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 3、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子女页复印件; 5、 结婚证三面复印件; 6.、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7.、法院案款收据复印件; 8.、网页成功交易页面打印; 9.、购房资格核验结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登记程序 登记程序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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