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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宅基地可以盖房吗
释义
    有宅基地证可以盖房。有宅基盖房的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在原有宅基地上盖房属于翻建,只需要持原有《土地使用证》到当地乡镇政府申请翻建即可,但翻建时决不能超出原有批准面积。
    房主已经在本村其他地方另建房屋的,原《土地使用证》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分配给其他符合建房的村民。
    一、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四)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六)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七)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户口已经迁入城市,宅基地会收回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村民户口迁入到城市的,不再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是会回收的,但房屋仍然归当事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农村卖房宅基地归谁
    卖房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无论其上面所建房子如何转让。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农民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想自由买卖宅基地必须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可以,如果没有经过村集体组织同意,私下进行买卖交易的,是会被收回宅基地的,当事人以后想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建房,也会非常困难。所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买卖后,宅基地是无法进行买卖和变更登记的,房屋买卖也就相应的无效。
    一、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如下: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4、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申请宅基地需要的材料如下: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总之,卖房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无论其上面所建房子如何转让。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农民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但是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想自由买卖宅基地必须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可以,如果没有经过村集体组织同意,私下进行买卖交易的,是会被收回宅基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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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