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后果 |
释义 | 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后果如下: 1、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就不能再使用了; 2、销户后就无法再缴纳公积金,如果想再缴纳公积金的话就需要重新开户; 3、想买房时无法使用公积金申请贷款; 4、公积金销户提取是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后,再到指定是银行提取。中心需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辞职证明。中心会给您三联单的单据,然后到指定的银行办理转款即可。 5、符合公积金销户的情况有:退休、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死亡等。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公积金销户提取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3、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并经开户单位盖章确认; 4、退休证原件; 5、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因工龄不足无退休证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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