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落实租赁物维修责任前,房东能否收取租客租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租赁期间,房东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维修及保养。如果租赁物存在问题需要维修,房东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在房东未履行维修责任之前,是否可以收取租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若租赁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房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直至问题解决后再收取租金。若租赁物存在一些小问题,可以与租客商量维修时间,房东可以先收取租金,待维修完成后再进行一定的折扣或者退回部分租金。总之,房东应当尽快履行维修责任,在维修过程中租客有权要求暂停租金支付。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房屋所有人应当维修房屋,使房屋保持符合其使用目的的状态。租赁人有权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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