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关于统一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服务的实施意见》规定,异地转移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但具体到账时间还需要根据各地的办理效率和流程来确定。 法律依据: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关于统一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服务的实施意见》第七条规定,“财务支付授权业务,由原参保单位或人员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异地转移缴存单位或个人账户提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在职工发生工伤、患病、生育、因公牺牲或者退休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转移接续时限:参保人跨省份、市、县(区)自行转移看病住院、生育医疗、工伤医疗、领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义务法定缴费关系,原参保地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转移凭证,并于转移凭证签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信息的异地传递。涉及个人账户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