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境外发票,经证明是与企业的经营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真实、合理的支出可税前扣除。 2.根据有关规定,若境外公司在境外为公司提供劳务所开具的发票,公司应在办理外汇汇出时,带齐相应的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由税务机关开具《不予征税证明》,公司可凭境外发票入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