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常识有哪些? |
释义 |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常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 三、交通事故理赔选择私了还是公了。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需注意哪些事项 1、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2、不要随便和肇事者签署赔偿协议;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4、发现对方逃逸,要及时报警,并记住对方及对方车辆信息; 5、交通事故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6、出院前委托律师。 二、交通事故私了结案的问题 交通事故私了结案的方式是: 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 2.双方交换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当事双方应在2小时之内,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共同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逾期不到的按不及时报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多长时间给予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个月内给予赔偿,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进行提出索赔时,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补交一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该及时的一次性通知到对方。如果材料齐全以后,保险公司也应当及时的作出核定,对于情形复杂的状况,也应当在30天以内作出核定,并且需要将核定的书面结果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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