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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诉讼费标准的是怎样
释义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
    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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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