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不住院,如果医生未要求住院,且劳动者依法支出了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的,可以报工伤,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医院要求其必须住院接受治疗,劳动者具有拒绝接受治疗等情形的,则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