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辅导机构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这个不属于经营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法律规定,申请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许可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民政部门现场勘察、核查、做出决定;
 (3)民政部门向符和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新闻公告。
 许可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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