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严重的精神疾病是法律上禁止结婚的情形。在结婚前,提倡夫妻双方进行婚前检查,这既是为双方及将来孩子的健康着想,也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