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主旨:合法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合法的劳动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双方地位平等,劳动者完成任务获得报酬。 法律分析 一、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及法律要求 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合规原则。自愿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基于双方自愿,不存在强迫、欺骗等行为。平等原则强调劳动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处于平等地位,不存在不平等待遇。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合理、公正,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合法合规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根据以上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结语 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协商一致、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和等价有偿。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在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应平等,严禁胁迫或强迫命令。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遵循这些原则,劳动合同才能具有公正性,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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