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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26条规定全文
释义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满足以下情况之一,雇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一)员工因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或由雇主安排的其他工作;(二)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仍然无法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双方协商无法就修改合同达成一致。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劳动法26条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
    劳动法26条规定了劳动关系中的一些重要条款,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类劳动关系,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都适用。对于劳动法26条的违反,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劳动法26条的内容的正确理解和遵守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劳动法26条的正确理解和遵守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至关重要。根据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无法从事原工作,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合同。违反劳动法26条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因此,正确理解和遵守劳动法26条的规定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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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