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过后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2017年3月,我购买一套房子,约定2018年11月交房,开发商到期违约,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却被告知约定仲裁不给立案。请问,如何才能让法院给我判决? 约定仲裁的合同,不得诉讼解决。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及仲裁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商事仲裁解决纠纷的,或事后同意仲裁解决的,应当去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但仲裁机构要约定明确,如约定不明仍可诉讼解决。 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仲裁与诉讼有诸多不同。应当具备的条件为:1.事先约定或是后达成一致;2.仲裁机构应当约定明确;3.没有地域或管辖限制;4.双方可以制定仲裁员。其特点有一定的便利性,审限短,时效快,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且一裁终局没有二审程序,裁决书下达后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因此,有些商业活动较多的企业会约定仲裁。 一、附期限解除的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仲裁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确立什么样的仲裁制度,直接关系仲裁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法提出了三项基本制度,即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1、协议仲裁 这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书写的仲裁协议书(包括可以确认的其他书面方式)。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的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或裁或审 或裁或审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其含义是,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受理有仲裁协议的起诉。 3、一裁终局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我国,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允许劳动仲裁不服的情形下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的,在劳动仲裁或诉讼案件中是将仲裁前置的。除此之外的商事仲裁都普遍适用或裁或审原则,适用了仲裁就是最终裁决,在仲裁决议有效的情形下,不会再支持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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