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权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须有房屋抵押权存在、须债务履行期届满、须债权未受清偿、须债权人对债权未受清偿没有过错。 一、债权抵押抵押权实现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抵押抵押权实现需要的条件是: 1、抵押权必须有效。抵押设定无效或者已经撤销的,不能实现; 2、债务人履行期限必须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清偿。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的,说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延迟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清偿债权; 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抵押权人只有因债务人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未能清偿债务的,才能行使抵押权。债权人因自身原因未清偿的,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二、抵押权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实现的法定条件有: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 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 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 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抵押权 满足下列条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3、债务未清偿须不是因为债权人方面的事由所造成。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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