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注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同时要求提供材料真实、齐全。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包括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领取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经营许可证,以及申请领取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通常能够予以接收,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情况,则需要退回申请人。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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