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核定缴费年限,指的是参保人在养老保险缴费期间实际缴费的年限和计入缴费年限的其他情况之和,用来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限。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是获得养老金的重要方式。而养老核定缴费年限则是影响养老金数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理解实际缴费年限应注意以下两点: 1、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相联系; 2、职工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是非足额缴费,则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 综上所述,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实际缴费的年限是主要的计算基础,该年限指的是缴费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将一些其他时间计入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