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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每年投600万设创新人才开发资金
释义
    记者近日从武汉市人事局获悉,从今年起,武汉市财政将每年投入600万元设立武汉创新人才开发资金。
    该资金使用将采取无偿资助,择优支持的原则,主要用于资助在武汉市高新技术领域及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持续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重大创新活动、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特聘知名专家都可申报该项资金。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对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10万至20万元;对从事省部级和市级重点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者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5万-10万元。
    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提供10万元的创新扶持资金;择优对申请美国、日本或者欧洲专利以及我国发明专利的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每项5000元至1万元。
    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可获资助10万元,新设立的博士后产业基地一次性可获资助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可获资助3万元。
    短期来汉工作的院士或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每人每月可有1万元的资助经费。
    一、北京人才引进政策
    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凡是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并达到一定条件的科技创新人才、文化创意人才、金融管理人才、专利发明者和本市紧缺急需的自由职业者,北京敞开怀抱“欢迎”,均可申请引进。同时,在全市推广职称评审直通车,优秀人才可直接跨级申报工程技术或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 人才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引进人才无产权房屋的,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或聘用单位所在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办理落户。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同时,大幅提高对优秀人才的奖励标准。建立与个人业绩贡献相衔接的奖励机制,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另外,设立建言献策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对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被采纳应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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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