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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需要本人去吗
释义
    领取工伤保险不需要本人去。可以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结算,费用从工伤保险项目下列支。劳动者恢复情况较好的也可以自己去领取或者委托近亲属领取。
    一、工伤死亡由谁负责
    劳动者工伤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没有给交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在工地上班受伤买了保险的怎么赔
    可以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伤残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三、农民工工资拖欠怎办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讨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无故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那么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此外还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结果,还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农民工也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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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9: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