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总的说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刑法体系,是指各种刑法规范按照一定的规律、顺序、联系、有机地排列,组成统一的整体。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的内容,具体如下: 1、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 2、总则统率分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 3、刑法总则是关于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以及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是定罪量刑所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定; 4、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体的定罪量刑问题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