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的对外担保行为 |
释义 | 债务人的对外担保行为是可以撤销的。在债务人的某些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某些行为的权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债权人的撤销权。当然,撤销是有条件的,对于严重减损债务人偿债资产的行为(无偿转让、放弃债务或担保、债务延期),撤销的前提条件较少,只要有损债权即可;但对于不合理商业行为(低价转让、高价收购、为他人债务担保),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二,一是有损债权,二是相对人非善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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