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不可以撤销。免除是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二、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一)、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债务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时效是多少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