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未付利息是否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
释义 | 未按期还息是可以解除借款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合同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的,即可合同解除。 未按期还息可否解除借款合同 未按期还息达到一定程度的,可以解除借款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的,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借款给对方,是想要获得借款的利息以及本金,其中最重要的是利息,借款人未按期还利息的,那么借款人就构成违约,从而合同的目的就不能实现了,出借人可以依据借款人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这个情形,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中可否约定解除条款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合同解除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问:借款协议可以约定管辖吗?答:借款协议可以约定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能否解除未履行的借款合同 能解除未履行的借款合同,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依法解除借款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一致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可以解除 借款合同未到期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可以有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约定解除是制定借款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借款合同未到期能否提前解除 借款合同未到期,可以协商提前解除,如果借款方出现违约的,出借方可提前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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