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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权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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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 9: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