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名需要跟营业执照一样吗 |
释义 | 原则上应当一样,但可以适当简化。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一、同一个人注销公司期间还可以再注册公司吗 公司注销后还能重新再注册,但是三年之内是不行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修正本)第二十一条规定如下: 以下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于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 二、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可否重名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的户名与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相同的不予登记。 企业名称与自然人名称相对,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民法典》将作为人身权的法人名称权与作为财产权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权相提并论,并且都允许转让,恐怕是混淆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本质区别。 企业名称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文字符号,依次由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四部分组成,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三、门头侵权一定要赔偿吗 要赔偿。门头商标侵权,可以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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