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婚姻是有自然和社会要求的,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尽管我国《民法典》赋予每个公民有结婚的权利,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的人,才能有结婚的权利。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结婚的法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一些地区和单位依据本地区或本单位的自行规定,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强制施行晚婚晚育,对凡未达到晚婚晚育年龄申请登记结婚的一律不予开具结婚登记时所需要的单位证明,甚至有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混淆了法定婚龄与晚婚年龄的性质,侵犯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结婚权利。,虽然《民法典》规定了结婚的法定年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结婚的法定年龄作出例外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民法典》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结婚年龄不是18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结婚年龄还是男性最早22岁,女性最早20岁。并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所以18岁结婚是无效婚姻。,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第一、二款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