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擅自占有共有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是在离婚前发现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且如果是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一、离婚财产怎么转移 1、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的第二天起在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二、婚后买房过户后夫妻双方名字有区别吗 结婚之后购买房屋,房产证写一方或夫妻双方名字没有区别,因为婚后购房,如果无特殊情形或者特别约定,不论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能会存在一方擅自处分房产的行为,但另一方可以主张追回房屋或者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 三、卖房子配偶没有签字是有效的吗 卖房子配偶没有签字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房屋的,卖房行为有效。如果是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卖掉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如果一方私自处分财产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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