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胜诉对方没钱咋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胜诉后,对方没钱的,可以强制执行对方的其他财产。民事诉讼胜诉后,对方没钱偿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相应查处,被执行人没有存款,但是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将所得的价款支付给当事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处后,发现被执行人实在没有财产的,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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