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部分驳回多久才能公告 |
释义 |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注册后,如果商标局驳回部分申请的,会通知申请人,是不会进行公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一、商标部分驳回是什么意思 商标部分驳回,商标局进行审查注册申请的结果之一,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部分驳回是针对商品实行的。当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多个时,理论上,商标申请可以分割为每个指定商品上的多个商品注册申请。因此,对指定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而在其他指定商品上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二、商标部分驳回要做分割吗 申请商标分割不是必须的,申请人是有选择权的。如果不分割进行驳回复审的,则通过的商品暂时不会初审公告,待驳回复审裁定的时候再根据结果进行公告;如果放弃驳回复审,就会直接初审公告所通过的部分商品,被驳回的商品直接就不予以核准注册。 做分割后继续复审,是为了方便于商标通过的部分的项目可以正常的走流程,能够更快的拿到商标证书,从而开始正常的使用和推广;如果不做分割进行驳回复审,整体的流程会被拖延,直至驳回复审有结果后才会继续走接下来的商标流程。商标部分驳回后做商标分割申请可以更快的使用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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